2009年5月9日星期六

當台灣及韓國立法院里的議員開會吵架及打架時, 我們總是笑別人, 還很安慰的認為我國議員很有水準, 能遵守常規, 最多被激怒后也只是罵几句粗話, 被趕出會議廳后, 能做的動作就是召開記者會而已, 動粗是不可能發生在我國的.
可是這次卻大跌眼睛, 怎麼一向來講求禮儀之邦, 既然也在全世界的眼睛底下動起粗來, 而且還不講理的把會議廳里主持會議的重要人物抬出去, 有如兒子把一家之主逐出門外, 和尚把主持趕出廟宇, 律師將法官給休了, 這是多丟臉的自家事.
事情演變成這樣, 相信沒有人料到會如此, 于是各說各話, 理由好像言之有理, 看在局外人的眼里, 只覺得"搶"的太難看了, 尤其是當初被選民愛戴的人民代議員, 更不知道"恥"字怎麼寫.
為什么就不能還政于民呢? 自認敢怒敢言的各政黨領袖, 為什么你們還不開口說句良心話呢? 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站出來說句"好聽"的話, 總比找不可思議的理由來蒙騙人民好多了.
理由越多只會令人越反感, 無論誰對誰錯, 相信大家都心有數, 心有不干, 何不來一場公平之爭, 不要再消耗為人民服務的時間了, 敢敢同意解散議會吧! 重新再來, 我相信選民是有智慧及判斷能力的, 否則3年后, 你們會輸得更難看, 那時可不能怪人民要的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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