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我校教師節慶典當天,會有一場師生合作的烹飪比賽項目。比賽前,主辦單位會為各組參賽者准備一份相同的烹煮材料,只是調味料自取。可是,有一年的材料卻是在比賽開始前,由各組派代表把材料搶回來,有些組別手腳慢的同學只搶到配料,這樣的比賽開始就不公平了,最后評審出來的成績是否會有意義,可就見仁見智了。
雖然我們時常強調比賽不要太在意輸贏,但必須是在盡可能公平底下進行,這樣結果才會有它的意義存在。因此,為什么要在比賽還未開始前,就讓某些組別輸在起跑點呢?
如果比賽開始時,各組都拿到同樣的材料,最后做出來的成品雖然不一樣,但至少讓各組成員在比賽過程中,體會到一個人的學習成果和烹煮出來的成品是具有同樣哲理,且有它的獨特性; 也能讓學生了解到同樣的材料,由不同的人處理,做出來的成品是不一樣的,這樣他們才感覺到它的價值存在,因此輸贏就不重要了。
一個人的學習和師生合作的烹飪比賽一樣,學校和教師沒有權力挑選學生,學生也沒有權力挑選老師及逃避學習,每個人都具有學習的能力,只不過不同人在同樣的教育制度下受教育,一定會產生不同的學習成效,因為教與學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學生由於先天素質和后天所處的文化環境、家庭背景的不同,加上不同學習型態及風格,教育者應該以怎樣的教學模式來教導他們,這是長期以來學校和教師所關注的。
遺憾的是,不少學生欠缺學習的主動性,很多時候學習意願弱的學生無法配合學校政策,以及教師的教學模式,因此無法達到預期的成效。
另一方面,教師了解到每個學生都具有不同的差異,也知道因材施教的道理,可是在我國的華校,因為班級人數多,教師的節數及雜物多,要教師兼顧班級中每一個學生的特性,又要依不同學生的程度編制教材,找出適合任何學生的教學方法,提高整個班級的成績,實在是知易行難。
(20100520刊登于南洋商報言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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