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

活得有意義

那天跟一位高二女生聊天,她說她想當老師,問我當老師好嗎? 老師的生活有意義嗎?

其實,一個人活得是否有意義完全掌控在自己手里,人的一生當中所遭遇到的每一件事,無論是喜、怒、哀、樂,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及感受,所以說,你有怎樣的思考方式,你的真實自我就是怎樣;人的生活狀況、遭遇都是由自己的思想來決定,思想決定一個人的習慣,習慣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通常個性樂觀、知足、常與人分享、樂于助人的人就會活得比較快樂;心胸窄小、斤斤計較、不善于表達或不敢說真話的人,就會活得不快樂,這與職業的種類沒有關係。

雖然特麗莎修女家境富裕,但她卻認為幫助貧困、體弱多病的人才是最有意義的事,因此她離鄉背井留在印度幫助需要她的人;台灣作家杏林子十二歲時,罹患了一種罕見的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但她沒有向命運低頭,在病床上以書為友,才能讓她忘卻疼痛,也寫了不少激勵青少年的書及做義工,這就是她活下去的動力。

中國許多落后的村莊,有不少年輕人堅持留在那兒,只為了教育下一代,為國家貢獻一點力量;世界上的任何一個角落,都存在著為社會服務的義工團體,唐米婉就是其中之一,她選擇在中國一個落后的地方扶貧,當別人有痛苦或需要她時就伸出援手。這一切一切都因為他們有一顆肯奉獻及樂于助人的心,所以他們才活得比一般人來得有意義。

适者生存,這是大自然的現象,做為有靈性的人類,更應該為自己創造一個快樂、美好的生活環境及心態。當我們早晨從床上睜開眼睛時,沒有人會埋怨說: “真倒楣,為什么老天爺要懲罰我又多活了一天?” 快不快樂,日子一樣要過,不如讓自己在旅途中活的更有意義。

(2010.07.29 刊登于星洲日報言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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