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個真實故事給你聽:
我有位親人,擁有電腦資訊方面的碩士學位(國外),回國從事這行業几年后停職一年去進修其他課程,因一年沒有再接觸有關的資訊,因此他重新找工作時,都不敢拿它的碩士學歷應徵,反而學士文憑讓他找到工作。
其實很多東西都要學以致用,在做的過程中要不斷充電,否則就會忘記。
當校長說每位老師(包括具有師範大學、碩士、博士學位及教學多年的老師)都要上這門課時,不少老師認為不公,看輕他們的專業。
試想想,如果我們在國外(台灣或中國)多年后回國,是不是一樣要面對重新適應語文的問題(也許在學生時代時年年考獲A等)。
為什么每所大學錄取學生時所看的英文鑑定考試(TOEFL, IELTS, MUET等)都有一定的年限。
何況教育工作者是以 “人” 為本的職業,不同的時代人與物都會有所不一,有如教學方法及教學資源一直不斷的更新。
我也看過不少從師範出來的教師上課時是帶 “教鞭” 進課室的,用很傷害的字眼罵學生, 我也看過教了10多年以上的老師總是經常遲進班或在課堂管理上是無能力的。這說明什么?
大家不妨以客觀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
(寫于200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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